(1) 進入張家港保稅區倉儲的商品可以長期存放,不受時間限制;
(2) 區內的轉口貨物可以在區內倉庫進行分級、挑選、刷貼標誌、改換包裝形式等商業性簡單加工;
(3) 除國家禁止和限制進口的商品外,鼓勵保稅區企業根據國內國際市場的變化,在區內儲備關係國計民生和工農業生産急需的原材料性商品,並允許按國家規定供應非保稅區;
(4) 區內保稅商品可整存零取,也可零存整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