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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省張家港保稅物流園區優惠政策 

1、生產型企業進口自用基建物資、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及生產用機械設備免征關稅;
2、企業開展加工貿易,不設保證金台帳製度;
3、區內加工企業用含有境外運入料件加工的製成品銷往非保稅區時,海關對其製成品隻按所含境外運入料件征稅;
4、企業從非保稅區購進貨物或加工後再出境,由區內企業辦理出口退稅手續;
5、從境外進入保稅區的貨物免領進口許可證,保稅區運到境外的貨物除涉及被動配額外免領出口許可證;
6、企業所得稅率為15%,並從獲利年度起兩年免征、三年減半征收;
7、產品出口額達70%以上的企業,在“兩免三減半”期滿後,可繼續減半征收;先進技術企業在“兩免三減半”到期後,可延長三年減半征收期;
8、免征地方所得稅;
9、企業自建房產免交城建配套費,自建或購置房產,五年內免交房產稅。



保稅區、非保稅區保稅物流政策比較一覽表

 


保稅區的保稅物流政策


國內非保稅區的保稅物流政策

1

除國家禁止進口的商品外,允許在保稅區內保稅儲存國內外市場需要的任何商品

一般貿易貨物、國家禁止進口和限製進口的商品不能進行保稅儲存

2

對於保稅倉儲的貨物的儲存期限不作硬性的規定

保稅倉儲的貨物存放期為一年,超過的必須返回國外或進口國內,否則海關予以變賣處理

3

可對保稅存儲貨物進行商業性簡單加工,如改包裝、貼標簽、分裝、維修等,而原產地不變

保稅儲存的貨物不能進行任何的加工工作

4

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儲存,免證免稅;保稅區倉儲貨物運出境外,免證免稅,進出境隻需辦理海關備案手續

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倉庫儲存,視同進口,緩稅緩證;貨物運出境外,視同出口,免稅免證,進出必須辦理海關進出口手續

5

國內貨物(含三資企業產成品)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口,可以辦理全部的手冊、台帳核銷手續

國內出口貨物可以在出口監管倉庫內儲存。三資企業產成品必須實際出口境外,才能辦理全部的手冊、台帳核銷手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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